传播学家麦克卢汉,他西方世界公认的博学的人。他说自己买书,进到书店,拿起一本,直接翻到这本书的第69页,这一页写得好他就买,不好就放弃。
选书能这么草率吗?能。道理很简单,如果我们把一本书看成是一个人,我们萍水相逢,他要是一句话暴露了自己智商或者人品不够,当然直接说拜拜。第69页写得不好,其他还能好到哪里去呢?
麦克卢汉是博学的人,他可以这样刷书。但是他刷书背后的逻辑,其实是很简单的。如果你把一本书看成是一个人,我们认识一个人,需要把他从头发丝到脚指头看个遍吗?不会的。即使是很熟的人,比如和你一个办公室的同事,他们的很多侧面其实我们都不了解,但是并不妨碍我们合作,而且不妨碍我们建立亲近感。
读书也是一样。为什么一本书要记住每一个字呢?不是没必要,是我们没有时间,没有可能。
刷书至少有下面几个好处:
第一,做到和最新的知识同步,你不会被这个迅速变化的世界拉下;
第二,越坚持速读,你就越发现自己的速度真能飚起来。阅读速度是个能力,可以越练越快;
第三,用逛街的心态刷书。不是问什么东西会遗漏?而是问什么好东西能够吸引我的目光。有些收获可能会在你的潜意识里,将来在机缘凑巧的时候,会自动浮现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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